产地检疫是动物、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饲养、生产场地前,由动物检疫员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。流程包括:畜货主提前三天(动物产品、供屠宰或育肥动物)或十五天(种、乳用或役用动物)报检,特殊需要随报随检。接到报检后,两日内由两名以上检疫员到现场实施检疫,查看免疫证明、免疫标识及养殖档案,进行临床健康检查,必要时采样送检。未按规定免疫或免疫不合格的补免或重免。染疫或怀疑重大疫病时隔离、上报、确认,进行治疗消毒、康复或扑杀,无害化处理。合格者产生免疫保护后,运往县境外出具出县境检疫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,否则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。重新报检需按流程再次进行。


